稷山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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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5-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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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我县加快转型升级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采取一产提品质创品牌,紧紧围绕板枣、蛋鸡等特色产业,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二产促升级增效益,大力建设省级新型煤化工产业基地、中西部包装印刷文化产业及新兴产业基地;三产挖潜力壮规模,着力打造黄河金三角区域“古中国、新运城”农耕文化旅游目的地等措施,全县经济稳步向好。
一、综合
年末全县总人口361421人。其中,城镇人口147614人,乡村人口213807人;男性183622人,女性177799人,人口性别比103.275。人口出生率11.15‰,人口死亡率5.79‰,人口自然增长率5.36‰。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20260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3300万元,增长4.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05043万元,增长6.4%,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81917万元,增长6.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6.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756元,按2017年平均汇率折算为3370美元。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84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547人,创业就业人数826人,技能人才培养410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务人员124人。
全年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去年上涨1.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1.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上涨1.7%。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下降3.3%。
表1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标 比上年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8
其中:食品 3.1
衣着 3.5
生活用品及服务 1.8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3.1
交通和通信 1.3
娱乐教育和文化 3.5
居住 -8.3
其他用品和服务 8.2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5508万元,增长14.09%。其中,国税完成28638万元,增长20.73%;地税完成10528万元,增长-8.34%;财政完成6342万元,增长35.4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315万元,增长16.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976万元,增长1.87%,用于民生相关投入达到118426万元,占总支出的78.96%。其中,教育支出38457万元,增长7.06%;科学技术支出761万元,增长64.72%;农林水事务支出20341万元,增长6.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65万元,增长-4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68万元,增长19.4%;文化和体育支出3319万元,增长-17.5%。
全年全县共引进各类项目20个,到位资金32.65亿元,签约项目18个,签约资金119.6亿元。
二、农业
全年全县粮食产量240486.2吨。其中,夏粮128926吨,秋粮111560.2吨。
全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652933亩。其中,秋粮种植面积294545亩,夏粮种植面积358388亩。全年全县水浇地面积达84%,土地流转9.1万亩。
全年全县畜牧业产值达10.1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0%。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24.7亿余元,同比增长7.6%。
全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799家,家庭农场58家,辐射带动28000多个农户。
表2 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比上年增长(%)
红枣 吨 48228 -9.39
葡萄 吨 15069 -9.02
蔬菜 吨 26807.9 -12.0
苹果 吨 31779.4 3.45
桃 吨 50306 4.36
柿子 吨 2153.5 -20.33
禽蛋 吨 129519 6.07
鸡存栏 万只 909.9 19.62
鸡出栏 万只 471.9 6.82
猪存栏 头 73144 -6.75
猪出栏 头 25906 46.88
肉类总产量 吨 13791 22.1
三、工业
全年全县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186719万元,增长6.0%。
分类别看,重工业实现增加值178192万元,增长8.91%;轻工业实现增加值8527万元,增长-25.46%。
分行业看,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值3397万元,增长-42.5%;纺织业增加值1634万元,增长-22.41%;造纸和纸制品业增加值1483万元,增长-27.66%;医药制造业增加值1219万元,增长128.26%;其他制造业增加值794万元,增长7.33%。六大高耗能行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38621万元,增长6.02%;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增加值20368万元,增长-26.7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加值99958万元,增长14.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加值661万元,增长3.5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4001万元,增长26.51%。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7218万元,增长704.5 %;税金总额22761万元,增长1.7%。
全年全县新孵化小微企业249家,完成“小升规”3家,东方资源、永东化工、铭福钢铁三个企业荣登全市“虎榜”。
表3 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同比增长(%)
粗钢 吨 249909 -0.44
铁合金 吨 321989 60.22
中成药 吨 744.5 0
饲料 吨 279286.1 22.70
发电量 万千瓦小时 20206 3.82
石墨及碳素制品 吨 154285 24.21
纸制品 吨 9222 124.85
布 万米 343 -76.67
纱 吨 4370.5 13.93
焦炭 吨 1231947.5 -0.40
人造板 立方米 3980 0
生铁 吨 274691 -0.38
机制纸及纸板 吨 10506 -84.42
水泥 吨 104239 -1.54
钢材 吨 581711 -0.44
镁 吨 12768 0
四、能源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计(含省返线损)162588万千瓦时,全社会用电总计150798万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0360万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6.9%;第二产业用电114931万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76.2%,其中,工业用电114504万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7257万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4.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8250万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12.1%。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4.46万吨标准煤,增长8.65%。其中,重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3.89万吨标准煤,增长8.75%;轻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58万吨标准煤,下降21.06%。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3.27万吨标准煤,增长9.06%。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4.14万吨标准煤,增长10.6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6.91万吨标准煤,增长18.08%;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98万吨标准煤,增长7.3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0.32万吨标准煤,下降12.77%。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1492万元,增长24.0%。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完成195956万元,增长124.4%,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完成242526万元,增长-5.6%。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投资29273万元,增长2.3%;非国有投资411769万元,增长27.1%。其中,民间投资415241万元,增长28.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10334万元,增长115.7%;第二产业投资231072万元,增长5.0%;第三产业投资100086万元,增长-8.7%。
表4 全县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速度
行 业 投资额
(万元) 比上年增长(%)
总计 441492 24
农林牧渔业 124130 123.4
制造业 216306 3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036 -62.3
批发和零售业 46256 14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91 -9.1
房地产业 12147 -79.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280 5.5
采矿业 4730 59.8
教育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 0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111个,新开工项目89个,本年竣工项目92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487100万元,完成投资156205万元。
全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3010万元,增长-74.9%。其中,住宅投资2930万元,增长-75.5%。
全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7330万元,增长43.9%。
六、国内外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0485.9万元,增长7.4%。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 品零售额204057.9万元,增长6.7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6428万元,增长8.66%。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258761.8万元,增长7.44%;住宿和餐饮业餐饮收入51724.1万元,增长7.19%。
全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112596万元,增长14.34%。其中,进口额76462万元,增长-0.76%;出口额36135万元,增长68.64%。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837.161公里。其中,国道59.167公里(高速公路35.025公里),省道54.247公里,县道145.887公里,乡道289.602公里,村道284.976公里,专用公路3.282公里。
全年全县营运性公路运输客运量累计完成153.57万人,增长1.3%;货运量累计完成764.28万吨,增长21.2%。旅客周转量累计完成7918万人/公里,增长5.2%;货物周转量累计完成
全年全县邮政业务总收入2881万元,增长47.3%。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7.5万户,4G用户19.2万户,宽带接入用户6.4万户。
全年全县旅游总收入15亿元,增长27.8%。
八、金融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73772万元,比年初增加121524万元,增长14.3%。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08132万元,比年初增加79517万元,增长34.8%。
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款余额421809万元,比年初增加45337万元,增长12.0%;人民币贷款余额202608万元,比年初增加22812万元,增长12.7%。
全年全县人寿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1778.2万元,增长16.8%;支付赔款及给付232.7万元,增长11.0%。全年全县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3126.9万元,增长5.5%;支付赔款及给付1757.9万元,增长11.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幼儿园133所,小学97所,普通初中16所,普通高中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全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1963人,在校生6808人,毕业生2297人。初中招生3358人,在校生10492人,毕业生3713人。普通小学招生4033人,在校生21795人,毕业生3531人。幼儿园招生4007人,在园幼儿12310人,毕业幼儿4327人。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实现免费全覆盖,惠及学生2912人。年末全县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7%,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0%。高考全县文理两大类二本B类达线超824人,达线率34.1%。
全年全县发明专利申请量15件,申报成功科技计划项目11项。其中,市级7项,县级4项。
全县共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计量检定技术机构1个,全年强制检定产品和商品1400批次,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1246台。
全年全县新增注册商标25件。新增个体工商户1840户。新增企业数523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377户,个人独资企业44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8户。
全县共有气象台站14个,开展电话天气自动答询的台站13个(通过手机传送),预警信息发布平台1个,卫星云图接收站1个(电脑内网传送),电子显示屏7个。天气预报喇叭128个,覆盖全县64%的乡村。全年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1.2次。
全县共有专业综合地震台站1个。全年全县无感地震次数0次,M3.0-M3.9级地震0次,M4.0-M4.9级地震0次,最大震级0次。西社镇肖家庄村地下水深井观测站及临震预警前兆“痕量氢”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并入省局监测数据库,目前运转正常。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7个,农村文化活动场所200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1个,广播电视台1座,电台1座,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一百瓦以上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19700户,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6%以上。全年共计放映电影2589场。其中,农村电影2400场,农村寄宿制学校电影189场,观众人数达25万人次。
全县共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五项(高跷走兽、高台花鼓、麻花传统制作技艺、螺钿漆器技艺、金银细工制作技艺)。2017年,我县李珍爱、王杰忠分别被评为国家级非遗螺钿漆器髹饰和金银细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7年,我县在参加运城市举办的“我有拿手戏”群众文化活动的总决赛中,《五谷香自稷山来》获得一等奖,《拳板舞》获得二等奖,《稷山美》获得三等奖;蒲剧电影《枣儿谣》完成拍摄,正在后期制作;《党的女儿》作为晋南地区唯一的县级别剧团剧目参加山西省首届艺术节调演,许巧凤获得全国戏剧红梅奖金奖,席武英获得全省戏曲杏花奖。
全年稷山县电视台共采编新闻2472余条,稷山报社共刊发《稷山新闻》54期,稿件1500篇。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93个。其中,医院15个,乡镇卫生院12个,分院4个,诊所(医务室)62个,村(街办)卫生室204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726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49人,在岗注册护士680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616张。其中,公立医院1143张,乡镇卫生院509张,民营医院964张。
全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91535人,参合率达99.98%。新农合全年受益602723人次。其中,乡村门诊受益549324人次,住院受益53399人次。累计拨付补偿款14254.42万元。
全县共有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全年我县运动员在省内外重大比赛中获金、铜牌分别为4枚和3枚。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全县共投入扶贫资金832.2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扶贫资金611万元,县级拨付221.23万元。截至年末,全县高质量完成7个贫困村摘帽,共脱贫351户1111人,剩余贫困人口1960户4743人。
全年全县新改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7个,年末全县共有92个。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59元,增长6.7%。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61元,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2元,增长6.5%。
年末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007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315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16519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2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4197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68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48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71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9092人。
全年全县共审定城市低保对象439户883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467万元。审定农村低保对象2363户4711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72万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44万元。全年共救助92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23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 2500余人,共发放补助款1200余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2.75%。
年末全县公园绿化总面积达到63.24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0.2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03平方米。县城绿地总面积达到293.02万平方米。绿地率达32.54%;绿化覆盖总面积达到339.6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7.72%。
全年全县城镇生活用水量387万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405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540.7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06立方米。
全年农田灌溉面积完成45.69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完成33.81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万亩。
全年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447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0%。县城环境空气PM2.5实现自动监测,2级以上良好天数稳定在295天以上。汾河柴村桥断面达到五类水质标准。全县共有两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年连续自动监测。
全年全县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0余万元,减少63.4%;农作物受灾面积84046.5亩,增加86.7%。
全年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7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0起,死亡0人。消防火灾事故0起,死亡0人。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稷山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公报中财政、林业、邮政、电信、金融、旅游、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名词解释:
1、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
2、人口自然增长率是指在一年内自然增加的人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年平均人数之比。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是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宏观经济指标。
4、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在调查期获得并且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5、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将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各类相应的支出后,得到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后的收入。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3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8、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9、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11、公路里程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WTBZ]技术标准JTJ01-88》规定的等级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
12、专利申请量指专利机构受理技术发明申请专利的数量,是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之和。
13、森林覆盖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
14、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城市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15、绿地率是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16、水资源总量是指降水所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的产水量,即河川径流量和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
17、用水量是指用水户所使用的水量,通常是由供水单位提供,也可以是由用水户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塘)或地下取水获得。
18、PM2.5是细颗粒物的简称。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19、痕量氢是通过测量地下氢气的痕含量来捕捉地震的前兆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