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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内容和要求

时间:2011-09-1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将在半年和年终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一、检查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建设情况:①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等情况;②工作部门的机构建设情况;③各相关部门的机构建设情况;④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情况。 
    2、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情况:①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②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开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硬件设施建设情况;③各单位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和设施情况;④各单位及时向本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信息情况;⑤各级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意见箱情况;⑥利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网络设施,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情况;⑦各乡(镇)设立信息公开窗口或接待群众场所情况。 
    3、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情况:①县政府办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成情况;②工作年度报告情况;③信息公开发布情况;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⑤保密审查情况;⑥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费用标准制定和收费审查情况。 
    4、工作制度建设情况:①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②政府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情况;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建设情况;④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情况;⑤受理群众投诉、复议办理情况;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 
    二、检查考核要求  
    1、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 
    2、宣传发动充分,教育培训到位; 
    3、方案实施措施得力,工作制度健全; 
    4、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备,实用有效; 
    5、指南目录编制合理,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 
    6、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 
    7、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8、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三、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