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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

时间:2018-07-1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7-17
发布机构 文号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29361人。性别分男性67436,占52.1%;女性61925,47.9%。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29913,占23.1%;36至54岁之间57277,占44.3%;55岁及以上42171,32.6%。按受教育程度,未上过学16581.3%小学27866,21.5%初中81194,62.8%;高中或中专17183,占13.3%大专及以上1460,占1.1%。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124514,占96.3%;林业1478,占1.1%;畜牧业2412,占1.9%;农林牧渔服务业956,占0.7%

 

 

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29361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67436

52.1

女性

61925

47.9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29913

23.1

年龄36-54岁

57277

44.3

年龄55岁及以上

42171

32.6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1658

1.3

小学

27866

21.5

初中

81194

62.8

高中或中专

17183

13.3

大专及以上

1460

1.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124514

96.3

林业

1478

1.1

畜牧业

2412

1.9

农林牧渔服务业

956

0.7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县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3350人。按性别分,男性占51.6%,女性占48.4%。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8.9%,在36至54岁之间占55.3%55岁及以上占25.8%。按受教育程度,未上过学1.1%,小学占21.0%,初中占63.5%,高中或中专占13.8%,大专及以上占0.7%。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64.7%,林业0.8%,畜牧业32.5%农林牧渔服务业占2.1%

2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3350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1727

51.6

女性

1623

48.4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632

18.9

年龄36-54岁

1853

55.3

年龄55岁及以上

865

25.8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37

1.1

小学

702

21.0

初中

2126

63.5

高中或中专

461

13.8

大专及以上

24

0.7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2166

64.7

  林业

26

0.8

  畜牧业

1088

32.5

  农林牧渔服务业

70

2.1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县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490人。按性别分,男性占61.1%,女性占38.9%。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7.7%,在36至54岁之间占62.7%,55岁及以上占19.7%。按受教育程度,未上过学1.1%,小学占17.2%,初中占59.8%,高中或中专占18.4%,大专及以上占3.4%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42.3%,林业5.9%,畜牧业41.5%农林牧渔服务业占10.3%。

 

3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490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910

61.1

女性

580

38.9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263

17.7

年龄36-54岁

934

62.7

年龄55岁及以上

293

19.7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17

1.1

小学

257

17.2

初中

891

59.8

高中或中专

274

18.4

大专及以上

51

3.4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630

42.3

  林业

88

5.9

  畜牧业

619

41.5

  农林牧渔服务业

153

10.3

注:

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