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时间:2020-11-0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稷山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项目 | 承办机构 | 审核条件 | 审核依据 | 审核机构 | 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期限 |
1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办公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办公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 办公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及可能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 办公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2 | 行政强制事项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查封扣押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类文书; 4、其他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各股室 各执法中队 |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1、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说明; 3、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说明; 4、拟制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5、其他等材料。 | (一)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是否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否已按规定时限下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三)是否有查封、扣押的财物可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四)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符合其它法定条件。 (五)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3 | 其他需要审核的执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