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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稷山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0433 发布时间 2021-05-21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稷山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山县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行 动 计 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加快推进稷山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县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崛起的能力,根据《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晋政发〔2020〕19号)和《运城市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运政发〔202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

  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和县委“1861”总体思路和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稷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标准,促进高水平就业为导向,适应需求为引领,促进产教融合,创新育人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全方位服务稷山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注重全面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弘扬“大国工匠”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二)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服务功能。主动对接稷山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战略,紧密对接人才市场和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优化调整。结合生源、专业设置等状况,加大县级统筹力度,整合职教资源,优化专业布局,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做强、做优职业教育。

  (四)坚持标准导向,注重质量提升。以标准化建设统领职业教育发展,严把教学及课程标准,严格落实顶岗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办学条件等标准,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底,职业教育基础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专业设置与稷山产业转型升级相贴近;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显著提升;校企合作更加紧密,产教融合深度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成效显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掌握学校思政工作主导权,保证学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创新思政课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师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工程,到2022年底,建设1个市级思政教育工作室、打造1个特色文化育人品牌,建设30个以上思政微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一批职业教育思政工作品牌,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3.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规范办学,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职业教育管理文件,按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要求,通过财政局加大专项投入,大力改善职业中学办学条件,推进职业中学在招生、学籍、教育教学、培训、实习、就业等方面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4.实施职业教育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提升职业学校办学实力,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做强我县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5.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加强职业学校建设,在做好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基础上,争取建成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6.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加强职业中学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会同县有关部门建设面向县域各类学习群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7.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严格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强化内涵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合理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到2022年底,打造1-3个校企合作密切、产业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在选好用好国家规划教材基础上,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落实好职业学校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建设1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和3门市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推进职业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启动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县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学名师。在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按照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0.培养后稷工匠后备人才。围绕我县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建立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文化素养与培养工匠精神和创新能力相融合,培养一批弘扬后稷文化、传承技艺技能、富有工匠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的后稷工匠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

  11.推进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落实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 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提升职业学校信息化水平。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大赛,以赛代练,以赛促教,提升职业教育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2.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和“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积极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相结合的培训体系,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使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推动职业学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服务,提升服务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各乡镇)

  13.推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创新。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1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认证制度,建设一批县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稷山县“1861”工作思路的实施,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15.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动校企紧密合作,开展校企“双元”协同育人,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设立校企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评价考核办法等。积极“引企入校”或合作举办校内教学工厂,开展实习实训、职工培训和生产经营活动,教学工厂按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单位: 县工科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6.实施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方式,鼓励企业与学校共建生产和教学功能兼备的公共实训基地,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建设技能鉴定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服务区域内职业教育和企业。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县财政做好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7.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加入职业教育集团,到2022年,加入8个左右省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及产教联盟,推进县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企业协同开展中高职衔接招生制度改革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五)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18.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拓宽通道。(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9.落实“职教高考”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持续加大中职与高职专科“3+2”贯通培养,给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为高素质、创新性技能人才搭建“立交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0.建设多元办学格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资金,采取依法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学校。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科局、县税务局)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完善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切实落实有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三)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提升。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财政投入逐步向职业学校倾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职业学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扩大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影响,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三晋英才”、能工巧匠和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科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