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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稷山县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7-0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0498 发布时间 2021-07-0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发〔202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稷山县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山县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提升稷山县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运政办发〔2021〕21号文件《运城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五抓一优一促”为经济工作主抓手,贯彻落实“五个三”总体发展思路,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统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以高端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为方向,聚焦转型发展,补短板、锻长板,全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稷山县现代服务业体系,力争2021年稷山县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2亿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一)商贸服务。

  1.促进汽车消费。组织汽车、电动摩托、自行车经销企业,举办汽车、电动摩托、自行车展销嘉年华活动,以品牌推广、优惠销售、游乐互动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推介和消费让利活动。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纳税人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中录入交易信息,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2.持续开展“好吃稷山 嗨购枣乡”系列活动。以提振消费信心,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为主要任务,采取政府提供平台,重点依托企业的活动模式,以“政策+活动”为双轮驱动,围绕地方特产、特色美食、文创产品、手工艺精品、汽车、电动摩托车、家电、家居家装、建材、房产装饰、电子消费券发放等方面组织开展,贯穿“6·18”、“七夕”、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的系列促消费活动,促进线上线下多形式融合,做到月月都有主题活动,激发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升级,加快消费回升,稳步将促消费活动持续推动到年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3.提升加油站服务功能。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加油站管理水平,推动加油站入限,增强大宗消费品的支撑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向综合服务站转型,打造集稷山特色旅游产品销售、购物于一体的高价值“爱车驿站”。〔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4.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举办家电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展销节活动。组织海尔、美的、创维等家电,全友、双虎家私、华信阳光家具城等重点商贸企业,华为、oppo、小米等通讯运营商、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开展家用家居家装、电子科技产品、通讯设备各类展示展销会。通过前沿产品展示、最新应用体验、人机互动交流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式购物享受。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好邻居、家家乐等商超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5.释放餐饮住宿消费需求。鼓励发展网上餐饮,支持培育县内餐饮店开通线上线下售餐渠道。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提升食品安全示范街和休闲夜市整体水平,打造民乐园夜市经济,继续支持具有历史传承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推行山西省绿色餐饮体系标准,倡导文明健康用餐理念,推广公筷公勺、中式分餐,禁止烹饪、食用野生动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振餐饮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6.全面发展新零售。支持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培训,培育电商直播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电商带头人注册成立线上销售公司,对限上电商企业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7.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大力发展本地品牌连锁便利店、社区生鲜店,完善社区便利店配套设施,推广无接触配送、定点收寄、定点投递等新服务,构建县城10分钟商业圈。鼓励便利店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进绿道,促进便民消费。对本地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门店数量超过20家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8.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加大家政服务业培训力度,促进稷山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鼓励家政服务业公司开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采取线上电话预约,线下上门服务模式,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免费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社区服务中心、县人社局〕

  9.培育壮大限上企业。落实各项激励限上企业发展措施,对新入限企业(个体)在省、市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公车油品、职工福利、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设施设备等方面优先面向限上企业进行采购,优先选择限上住餐企业作为政府定点接待场所。政府采购优先倾斜限上商贸服务企业。做好新入限企业统计培训,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优先支持入限服务业企业争取政策资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鼓励社会采信应用绿色建材产品。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实施绿色化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11.规范废旧金属、交通运输等发票开具行为,允许符合条件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者凭证作为记账凭证。对于有资格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持有关资料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对于无资格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支持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业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12.发展社区消费,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打造便民消费圈。推进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2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施建设,落实好已出台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进行补助(其中省级每部补助10万元,市级每部补助5万元)。支持社区开展老年餐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社区服务中心〕

  13.支持建筑施工领域工程和技术服务输出,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扩大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4.推动农村消费,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依托我县益农信息社运营商,立足160个村级益农信息社站点,向村民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和培训体验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房地产业。

  15.通过信用评价激励、支持高信用等级企业核增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一批全装修、智能化、绿色低碳的宜居房地产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人行稷山县支行、银保监稷山监管组〕

  16.支持房地产协会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房展会,引导住房需求入市。鼓励房地产企业创新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违规违法行为,打造健康有序的住房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17.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1家以上住房租赁企业,筹集租赁住房房源130套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文化旅游。

  18.推动县域内优质旅游产品路线。板枣采摘线路:国家板枣公园-民乐主题公园;康养度假线路:马趵泉乡村旅游示范村-圣王山庄温泉度假村;赏花线路 :①清河桃花园-勋重村西崖沟生态园、②东大有杏花园-勋重村西崖沟生态园; 文保博览线路:马村砖雕墓-青龙寺-稷王庙-大佛寺;红色教育培训线路: ①马家巷红色教育基地、②马趵泉红色教育基地;研学线路:①稷王庙+农耕博物馆、②马趵泉研学教育基地 、③石佛沟研学教育基地;非遗参观体验线路:坞堆村螺钿产业园-勋重村西崖沟生态园。〔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19.培育特色研学项目。以青少年为主要群体,围绕历史文化遗产开发打造研学精品路线,在全县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进行推广。围绕“稷王农耕文化”为主题,推出稷王庙+农耕博物馆农耕历史研学线路。围绕“非遗项目”为主题,推出马趵泉、石佛沟非遗项目参与体验研学线路。〔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提升活动服务品质,塑造稷山文旅高品质服务口碑。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培训力度,开展针对导游、讲解员的常态化线上、线下历史文化知识培训,培养高素质导游、讲解员队伍。以旅行社、星级饭店、民宿、景区、文化文物单位从业人员为重点,分主题、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一批历史文化专家学者进行公益讲解服务。〔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紧扣建党百年主线,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牢牢把握“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基调,组织文艺小分队、乡土文化艺人能人、乡土文化带头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富有稷山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高标准办好“我有拿手戏”群众大展演、红色歌曲广场舞大展演、锣鼓大赛及“我有传家宝”民间工艺美术精品展等建党百年系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参加运城市第七届文化“菊花奖”戏剧大赛、第三届“山西艺术节”暨山西省第十七届“杏花奖”戏剧大赛。〔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组织开展非遗文化“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宣传展示和“非遗让生活更美好”稷山传统剪纸作品展览展示活动;组织非遗演艺和文创产品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重点在景区融入非遗演艺、非遗展示等文化元素,提升景区文化内涵,宣传本土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彰显文旅融合力量。〔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四)体育服务。

  23.坚持公共体育场馆等设施公益性定位,持续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应开尽开,向社会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做好体育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工作。逐步完善稷山县体育场馆信息服务系统,着力打造“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好县级公共体育场和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 

  24.积极发展篮球、足球、乒乓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时尚运动产业,大力培育在线健身等新业态。围绕“板枣文化周”“新年登稷王山”“大佛文化”等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体育品牌赛事,持续办好稷王山登山活动、传统挠羊赛等品牌赛事。积极开展“体育赛事+畅游稷山”活动,实现“体育+旅游”1+1>2的聚合效应。〔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

  25.鼓励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

  (五)托育服务。

  26.深入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建设综合托育服务机构,促进嵌入式、分布式、专业化托育服务发展,引导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投资建设福利性托育机构,2021年新增1所普惠性托育机构、30个托位,不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六)教育培训服务。

  27.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不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的能力。鼓励职业学校主动建优建强养老、旅游等服务业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8.加快推进“技能运城”建设,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取证5000人以上,新就业人数5000人以上,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2700人以上。继续加大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工种培训,为劳务输出提供技能保障。鼓励支持餐饮、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在免费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吸纳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培训持证促进“三产”繁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29.促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安排保障工资支出。加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规范后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和乡镇补贴等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好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同时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等,确保我县各项增收政策落实到位,提高非营利服务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三、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八)交通运输。

  30.持续深化客运市场转型,鼓励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城市公交向乡村延伸,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物流园区建设。推进县道管西线(管堡—西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西线(化峪—西堡)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稷西线(路村—河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下费汾河大桥引道连接线翻修改造工程等工程建设。计划筹建一处仓储物流园区,引导我县托运、货运、快递等物流企业进驻经营,减少物流企业运行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使我县物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快速周到、价格合理的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2.推动交通运输服务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探索和创新营运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交通货运企业“小升规”,推进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发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引领绿色发展,加快客运车辆新能源化更新,同时加大补气站、充电桩建设,适应新能源客运车辆的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九)现代金融。

  33.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责任单位:人行稷山县支行;配合单位:银保监稷山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34.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倾斜。〔责任单位:人行稷山县支行〕

  35.引导扩大信贷投放,每年与各金融机构签订信贷投放协议,特别是加大中长期贷款发放力度,支持“六新”领域、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生物医药大健康和新材料等建设的贷款增速高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人行稷山县支行;配合单位:银保监稷山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36.鼓励企业进行股改、挂牌上市,对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争取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完成股改后并挂牌的企业,省级奖励10万元,市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县工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37.推进保险业快速发展,扩展农业自然灾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及各类社会保险业共同发展,推进安全发展。〔责任单位:银保监稷山监管组;配合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相关保险公司〕

  (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38.加强双创平台建设。2021年新认定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威世腾岩棉积极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快稷山经开区科技孵化器建设。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高质量全覆盖,研发投入增长20%。到2021年底,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工科局〕

  39.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运城市科技大市场、中北大学等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携手合作或配套协作,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实战新产业优惠政策,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确保更多战新企业享受电价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工科局;配合单位:国网供电稷山支公司〕

  (十一)高端商务服务。

  40.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指引企业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1.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营造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觉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和实行科学有序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市场准入退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2.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服务业企业走访调研、“法制体检”等活动,实施精准公共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主动深入生产、生活一线,免费解答企业和职工法律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43.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金丰公社、全胜农场为示范典型,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托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主体,做好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

  (十三)智慧应用场景。

  44.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发展,加强政务数据归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推进三级综合专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探索“5G+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推进智慧教育二期工程,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智慧教育资源建设和智慧教育云平台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45.打造一批数据应用场景。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实现制造能力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企业数据归集力度,建设一批数据应用示范场景。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和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县工科局〕

  强化服务业支撑保障

  46.完善惠企政策。鼓励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允许连锁企业单个门店享受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推动流通企业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责任单位:县工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网供电稷山支公司〕

  47.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思路,持续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财政补贴50%的基础上,其余按市、县财政5:5比例负担。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健康运行2年后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统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8.深化入企服务,对入统企业和培育企业建立包联服务工作机制,定人定期走访,解决融资、用人等各方面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9.加强统筹协调。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服务业各个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有序推进,有的放矢。按季开展工作调度,建立预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50.压紧压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预判,每月23日前分析预测当月工作进展,每月30日前对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重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有效合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51.强化监督考核。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考核,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差距较大的单位进行约谈和开展电视问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附件:稷山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统筹领导推进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稷山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体育发展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国网供电稷山支公司,县供销社,县税务局,人行稷山县支行,县社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稷山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