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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时间:2023-05-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事项统计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备注 行使主体 申请材料
1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
种子
对农作物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
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
种子
对侵犯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五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
种子
对假冒农作物授权品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第六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种子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劣种子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
2.《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已撤销引种备案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以试验用中的名义推广、销售农作物种子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八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侵占、破坏农作物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一条
2.《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在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四条、第八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 行政处罚 1500-B-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第八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 行政处罚 1500-B-00200-140824 肥料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 行政处罚 1500-B-00200-140824 肥料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 行政处罚 1500-B-00200-140824 肥料 对肥料经营者逾期不向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就其经营的肥料品种备案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2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三、四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3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生产企业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4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5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6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7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8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9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向中国出口劣质农药情节严重或者出口假农药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0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二、三、五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1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2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3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处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4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吕梁山区内经营剧毒、高毒农药行为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5 行政处罚 1500-B-00300-140824 农药 对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吕梁山区内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行为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第四十条《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6 行政处罚 1500-B-00400-140824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对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行政处罚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7 行政处罚 1500-B-00400-140824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对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8 行政处罚 1500-B-00400-140824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对不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9 行政处罚 1500-B-00400-140824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对境外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行政处罚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0 行政处罚 1500-B-00500-140824 植物检疫 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农业领域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  《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1 行政处罚 1500-B-00600-140824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2 行政处罚 1500-B-00600-140824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对违规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3 行政处罚 1500-B-00600-140824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对伪造、倒卖、转让农业部门颁发的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4 行政处罚 1500-B-00600-140824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5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蚕种)品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一条
2.《蚕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6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种畜禽(蚕种)生产经营者无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蚕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
2.《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7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8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蚕种)品种、配套系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项、第六十五条
2.《蚕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二项、第三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9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0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                    3.《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1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2 行政处罚 1500-B-00700-140824 种畜禽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3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七十条第一款
2.《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
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4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2.《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5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2.《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6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按照规定开展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的行政处罚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2.《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7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8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行政处罚 1.《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2.《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59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0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1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或者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2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将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或无对人安全并超过休药期证明的临场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作为食品供人消费的行政处罚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3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4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不按规定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5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6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7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8 行政处罚 1500-B-00800-140824 兽药 对在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 《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69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2.《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0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1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2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按照规定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18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3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遵守规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4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5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6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7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8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18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9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0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产品不主动召回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1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问题产品不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2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3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养殖者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18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4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5 行政处罚 1500-B-00900-140824 饲料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行政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6 行政处罚 1500-B-01000-140824 生鲜乳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行政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7 行政处罚 1500-B-01000-140824 生鲜乳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行政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8 行政处罚 1500-B-01000-140824 生鲜乳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89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未经定点从事畜禽(生猪)屠宰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0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畜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畜禽(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1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畜禽(生猪)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2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3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畜禽(生猪)、畜禽(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4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生猪)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5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畜禽(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畜禽(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畜禽(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6 行政处罚 1500-B-011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不具备《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或者生产条件和产品检验存在隐患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7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不具备补检条件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8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99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3.《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4.《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0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产品等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1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出售或者收购未经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2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3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行政处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4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使用转让、伪造或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5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6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7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行政处罚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8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行政处罚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09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0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1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2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动物诊疗机构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3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4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5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6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7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8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不报告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情况的行政处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19 行政处罚 1500-B-012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不符合条件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行政处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0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1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2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违反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和要求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3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4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等行为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5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等情形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6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拒绝接受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行政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7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行政处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8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违反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行政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29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行政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0 行政处罚 1500-B-01300-14082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对未经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行政处罚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1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2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3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农业投入品进销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4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5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6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7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8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9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0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行为的行政处罚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1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三、四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2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生产食用农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3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不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4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未对经营者从业资格进行审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5 行政处罚 1500-B-014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队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未在列入农产品产地准出名录的农产品上附具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识或者产地检测合格证明将其运出产地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6 行政处罚 1500-B-01500-14082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对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行政处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7 行政处罚 1500-B-01500-14082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8 行政处罚 1500-B-01500-14082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行政处罚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49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依法填写、提交渔捞日志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
2.《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0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1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2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3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4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5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6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7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8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59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0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1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船舶进出渔港依照规定应当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报告而未报告或者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2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3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造成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有害物质散落或溢漏,污染渔港或渔港水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4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在鱼、虾、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未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2..《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5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持有船舶证书或者未配齐船员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6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港水域内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7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港水域内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8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69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0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1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的职务船员,责令其限期办理后,逾期不办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2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按规定时间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交《海事报告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3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渔业船舶用燃油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4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5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6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向渔业水域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三、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7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触碰渔业航标不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一条
2.《渔业航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8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危害渔业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渔业航标工作效能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79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0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1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2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3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4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5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6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7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8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89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0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1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水生野生动物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2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3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在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发现有人遇险、遇难或收到求救信号,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提供救助或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救助指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4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员在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因违规造成责任事故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5 行政处罚 1500-B-01700-140824 渔业 对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6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7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行政处罚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8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九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99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监督管理中,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九十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0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未按照规定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九十四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1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2 行政处罚 1500-B-018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行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3 行政处罚 1500-B-01900-140824 农村土地管理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4 行政处罚 1500-B-02000-140824 基本农田保护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准的行政处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5 行政强制 1500-C-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6 行政强制 1500-C-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违法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7 行政强制 1500-C-00100-140824 农作物种子 对与农作物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假冒农作物授权品种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8 行政强制 1500-C-00200-140824 农药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和场所的行政强制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六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9 行政强制 1500-C-00300-140824 植物检疫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行政强制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0 行政强制 1500-C-00400-140824 兽药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行政强制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1 行政强制 1500-C-00500-140824 饲料 对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的行政强制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2 行政强制 1500-C-00600-140824 生鲜乳 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及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场所、工具、设备等的行政强制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五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3 行政强制 1500-C-00700-140824 畜禽屠宰 对违法畜禽(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畜禽(生猪)、畜禽(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的行政强制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4 行政强制 1500-C-00800-140824 动物卫生监督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5 行政强制 1500-C-009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6 行政强制 1500-C-00900-140824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的行政强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第三、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7 行政强制 1500-C-01000-140824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对紧急情况下,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行政强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8 行政强制 1500-C-01200-140824 渔业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造成水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三、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19 行政强制 1500-C-01200-140824 渔业 对渔港内的船舶、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等的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三、四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20 行政强制 1500-C-01300-140824 土壤污染防治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用地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七十八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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