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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事指南

时间:2021-07-09           字体大小:【   中  小 】

县级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县本级生育待遇结算人员
法律依据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发〔2018〕37号)
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
(晋医险
〔2019〕9号)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及手机号码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办理内容
承办人 手机号码    
受理 荆文娟
王梅
13209890127
13935955587
法定
工作日
接收资料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分数 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样表示列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中心结算:住院结算票据/诊断证明书、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产检本/出生证出生证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患者农行卡 1份 原件/复印件 参保职工提供
直接结算:本人社保卡 1份 原件 参保职工提供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结算票据/诊断证明书、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产检本/出生证/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患者农行卡/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山西省城镇生育保险待遇审领表/未报销证明 1份 原件/复印件 参保职工/经办机构提供
办事地址(窗口名称/办公时间) 稷山县政务大厅72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30个 承诺时限    (工作日) 22个  
联系电话 5522185 监督电话 5522185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