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时间:2021-07-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 | 记录事项 | 记录场合 | 执法时限 | 执法部门 | 记录人 | 开始记录时间 | 记录过程 | 结束记录时间 | 执法记录类别 | 备注 |
1 |
行 政 处 罚 |
现场检查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证据事实、违法场所,记录陪同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 | 检查现场 | 现场检查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接近或进入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过程 | 离开检查场所 | 现场 拍照 | |
2 | 调查取证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取证的地点、时间,证据的内容,当事人对证据的确认 | 取证现场 | 取证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取证场所 | 取证过程 | 离开取证场所 | 执法记录仪 | ||
3 | 陈述申辩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接收或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 | 陈述申辩现场 | 陈述申辩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执法 人员 | 陈述申辩开始 | 陈述申辩过程 | 陈述申辩结束 | 执法记录仪 | ||
4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过程,登记保存的内容,当事人的确认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现场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开始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过程 | 完成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现场 拍照 | ||
5 | 解除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过程,解除封存、退还的物品,当事人的确认 | 解除封存、退还物品的场所 | 解除封存、退还物品的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开始解除封存、退换物品 | 解除封存、退还物品的过程 | 完成解除封存、退还物品 | 执法记录仪 | ||
6 | 听证 | 主持人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权利和义务,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听证现场 | 听证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执法 人员 | 听证开始 | 听证过程 | 听证结束 | 音视频监控设备 | ||
7 | 决定送达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送达地址、时间,当事人接收送达文书、签字确认的过程 | 送达现场 | 送达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送达场所 | 送达过程 | 离开送达场所 | 现场拍照 | ||
8 | 催告 | 执法人员送达催告书的地址、时间,当事人接收催告书的完整过程 | 送达现场 | 送达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送达场所 | 送达过程 | 离开送达场所 | 现场拍照 | ||
9 | 行 政 强 制 | 实施查封、扣押措施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填写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当事人确认签字 | 查封扣押现场 | 查封扣押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查封扣押地点 | 查封扣押过程 | 完成查封扣押 | 执法记录人 | |
10 | 解除查封、扣押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解除查封、扣押的过程,当事人确认签字 | 解除查封扣押现场 | 解除查封扣押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开始解封查封、扣押 | 解除查封扣押过程 | 完成解除 | 执法记录人 | ||
11 | 销毁违法物品 | 销毁违法物品确认,销毁违法物品全过程 | 销毁违法物品现场 | 销毁违法物品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开始销毁物品 | 销毁违法物品过程 | 销毁物品结束 | 执法记录人 | ||
12 | 行 政 检 查 | 现场检查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发现的违法事实、违法场所,现场检查起止时间,记录陪同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 | 检查现场 | 检查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检查场所 | 检查过程 | 离开检查场所 | 执法记录人 | |
13 | 抽样检验 |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抽样,制作《抽样取证通知书》,当事人签字确认 | 抽样现场 | 抽样过程 | 稷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 案件承办人员 | 进入抽样场所 | 抽样过程 | 离开抽样场所 | 执法记录人 |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