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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0-24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稷山县人社局编制了《稷山县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

  (二)资金管理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人社重点工作动态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供求信息、工作动态;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信息。

  管理和服务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部门权责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

  优化服务: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

  执行和结果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信息公开组织管理

  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就业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shan.gov.cn)。

  2、本单位还通过“稷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类型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稷山县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1、提出申请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本单位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箱为:jsxrsjjb@163.com,主题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齐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务信息分管领导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受理机构及时间

  受理机构:稷山县人社局办公室

  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24号

  联系电话:0359-5522403

  邮政编码:0432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五、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向本机关及有关股(室)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附:稷山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