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尊敬的各燃气用户:
为确保我县居民生活采暖用气和非居民生产经营用气,结合我县实际,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通知,现将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公示如下(2021年11月1日执行):
卡表阶梯气价购买须知 | ||
周 期 | 限购量 | 类 别 |
第一周期 (3月16日-11月14日) |
224方 | 生活用气 |
第二周期 (11月15日-3月15日) |
1312方 | 采暖所袅雎涌屠气 |
物联表阶梯方式 | ||
周 期 | 用气量 | 类别 |
第一周期 (3月16日-5月15日) |
56方 | 生活用气 |
第二周期 (5月16日-7月15日) |
56方 | 生活用气 |
第三周期 (7月16日-9月15日) |
56方 | 生活用气 |
第四周期 (9月16日-11月14日) |
56方 | 生活用气 |
第五周期 (11月15日-3月15日) |
1312方 | 生活用气 |
1、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基数。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95元/立方米。
3、对低保家庭用户用气量均执行第一阶梯。
4、居民价格第一阶梯2.7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1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3.87元/立方米。
稷山中油燃气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