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11-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稷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机关各科室职责、直属单位职责等。
(二)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
(三)监管信息:质量抽验、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信息。
(四)风险交流:应急预案、预警公告、消费提示等。
(五)资金管理: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情况等。
(六)动态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shan.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微信、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和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不予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2、申请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附件电子版,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①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现场提出申请。
③网页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shan.gov.cn/)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接受电话和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咨询。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复: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③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④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⑤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7号
邮政编码:043200
联系电话:0359-5522505
邮箱:jsxscjdglj@126.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