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1-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科学制定规划,强化工作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计划,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制度将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范围。同时将干部学法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2020年3月在政府网站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进行公示。5月12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稷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10月份印发中共稷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三)制定履职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领导责任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法治素养。利用“稷山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70余次;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乡村、广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次,全面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责任主体从有行政执法职能的30余家单位扩展到全县60余家单位,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责任主体全覆盖。推进普法宣传创新,克服疫情困难,制作《说事评理》普法短剧8期,总计132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示范村创建,上报省级示范村2个、市级4个、县级7个;培育创建“法治示范户”850户,“法律明白人”150人。依托太阳司法所建成了“太阳乡法治小院”,全面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落实督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为确保省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下发相关整改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督促各单位对照清单,认真自查,提出整改措施,按时完成任务。5月中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7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七五”普法验收,我县根据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查缺补漏,整改提高,使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加严格规范。
加强督察考核,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履职任务清单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大了考核力度,将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组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显著。乡镇政府因机构改革,“三项制度”正在有序推进中。1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抽查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均能按照要求责任落实到位。4月、12月两次组织了全县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各考点参考人员认真答题,严守考场纪律,考试取得圆满成功,考试是由山西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各县具体组织的网络线上机考,内容涵盖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公共法律知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具体举措和行动,对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着重要意义,第一批颁发行政执法证件229个。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完成了“三项制度”的五个清单、一个指南、一个流程图。10月16日全县各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视频会议,为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25个行政执法单位相关制度均已制定到位,工作有序开展。
1.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稷山县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等具体内容。县政府网站已公示行政执法单位32个,并设立行政执法专栏,用以公示“三项制度”相关内容,“三项制度”五个清单、流程图、指南编制工作已完成,目前已有10个单位完成公示工作,其他单位正在办理中,11月份完成乡镇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公示工作。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制定《稷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管理等全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正在积极购置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同时,规范统一适用的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记录,规范本部门统一适用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文字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制定了《稷山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设立法制股室,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审批,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未审核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零单位创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奋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力争我县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19】4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三对”(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要求,特制定我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方面具体措施,确定牵头单位,每月上报推进台账,确保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积极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信访局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共同参加,打造了乡村“三零”创建示范点,大力开展乡村综合治理。建立了村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三级调解中心建设稳步推进,由政法委牵头,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和乡镇政府配合,形成了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网络,使大批处于萌芽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预防与化解。强化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坚持定期排查,强化源头预防,紧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紧扣关键点、风险点,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3月份,中共稷山县委、稷山县人民政府印发《稷山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依法治理贯彻到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各个环节,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规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向社会公众宣传能源法律法规,加强政策解读,根据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选聘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机构改革后,行政复议办公室有固定场所,工作人员2名,我县健全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和办理流程,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其中不予受理决定2件,维持决定3件,撤销决定1件,终止复议决定4件,受理案件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100%,没有引起行政诉讼,有效地化解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当事人的矛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程序,要求各单位法制审核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进行审查。县政府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个。
(六)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善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到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实体合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七)及时清理证明事项清单、“立改废释”。按照要求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奇葩”证明进行清理,立改废释进行公示,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只想着让执法对象守法,不注重自己依法依规履职。
二是一些乡镇法治工作部署和行动存在滞后和打折扣的问题。
三是一些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概念认识不清、未开展合法性审核。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够,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不够重视,法治意识还需加强,发挥督查力度不够。协调督促力度不强。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将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继续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为主要任务,推动稷山法治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六基地一名城”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采取日常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
三是加强督导力度,促进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充分发挥督查导的作用与力度,切实推动全县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创新普法载体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