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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1-12-0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1-00510 发布时间 2021-12-0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发〔2021〕63号

  关于《稷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西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11号)精神,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基本内容

  1.项目校范围

  按照《稷山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布局优化工作(2021年—2023年)实施方案》要求,此次规划主要涉及长期保留的34个项目校。

  2.资金规划

  稷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共规划资金492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92.9万元,省级资金436.8万元。

  3.年度资金安排

  2021年规划资金1078万元(中央资金);

  2022年规划资金973.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63.81万元,省级资金109.98万元);

  2023年规划资金958.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9.55万元,省级资金109.14万元);         

  2024年规划资金959.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1.54万元,省级资金108.38万元);

  2025年规划资金95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0万元,省级资金109.3万元)。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确保2021到2025年,全县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义务教育阶段无大班额;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到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为32196人,寄宿生为13000人,寄宿率达到40.38%,小学、初中生均教学用房面积分别达到5.11㎡、5.4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8.38㎡、10.28㎡,生均校舍面积分别达到8.82㎡、14.8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为3.16间、2.62间,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稷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是严格资金管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坚持“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项目检查活动,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予以协调解决,及时通报进度。

  稷山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