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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字体大小:【   中  小 】

  稷清洁取暖办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稷山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提高清洁能源取暖覆盖率,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广大群众清洁温暖安全过冬,根据《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稷山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新要求,县委“1185”经济工作思路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燃煤锅炉和农村散煤燃烧污染,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县城建成区和“禁煤区”要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和2021年“美丽乡村”各乡镇确定的拟改造村庄,坚持愿改尽改,确保改造到位。

  2、倡导节能、选用高效。鼓励用户选用高能效比、低功率的空气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不使用其他能效比低、耗电量高的电锅炉和直热式电暖器等电采暖设备。

  3、差别补贴,最高封顶。规范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提高设备使用率。对能效比比较高的空气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按区域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政府补贴数额,建成区最高补贴4000元/户,平原农村最高补贴4600元/户。

  三、目标任务

  2021年采暖季前,全面完成4075户“煤改电”任务。

  四、改造方式

  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电网承载能力、居民实际购买能力及后期运行费用承受能力,科学选择清洁取暖“煤改电”技术路线。为切实提高“煤改电”设备利用效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从设备选型、用电方式、表计计量三方面对2021年“煤改电”方式进行规范。

  1、合理选取设备。积极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不使用电锅炉和设备故障率较高的直热式电暖器,降低居民运行和维修成本。

  2、优化用电方式。建议选择功率低于8千瓦的采暖设备,减轻电网负荷,降低用户用电安全隐患。

  3、推广单表计量。继续推广“单表计量、一表两用”的方式,采暖用电和生活用电合表计量,减少接户线、表计等设备的重复投资。

  五、补贴政策

  按照政府补贴、用户自筹方式解决“煤改电”工程改造资金。建成区用户“煤改电”,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平原农村地区用户“煤改电”,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建成区包括:县城及东街村、南街村、西街村、西北街村、东北街村、东渠村、羊牧头村、原家庄村、涧东村)

  六、主要工作

  1、做好“煤改电”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统筹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煤改电”工作。(责任部门:县能源局)

  2、做好“煤改电”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台、稷山报、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煤改电”相关政策,营造“煤改电”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3、做好“煤改电”确村确户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责任主体,力求精准确定辖区拟改造用户并配合做好安装工作。(牵头部门:县能源局;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做好“煤改电”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办公室日常工作,资料整理、建档、审核备案,日常指导和协调,“煤改电”可研、立项、企业和监理招投标、设备安装等工作。(责任部门:县能源局、中标企业)

  5、做好“煤改电”用户的备案审核工作。为防止用户重复享受清洁取暖优惠政策,拟采取“煤改电”的用户,安装设备属于中标企业中标型号的,由设备方收集用户身份证、电表号码及所装“煤改电”设备型号等信息,报县能源局审核备案。(责任部门:县能源局)

  6、做好“煤改电”工程验收工作。监督、指导施工企业规范施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煤改电”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用户冬季取暖安全。设备安装完成后,向监理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公司进行验收。(责任部门:县能源局、监理公司)

  7、做好“煤改电”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电”,设备属于中标企业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市县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县能源局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设备补贴款。(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能源局) 

  8、做好“煤改电”电网工程改造和用户电价选择解释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指导“煤改电”用户选择适合的电费计价形式,并做好解释工作。积极推进电网改造工程,按期完成电网改造工程任务,确保电网稳定安全。(责任部门:县供电公司)                                

  9、做好“煤改电”第三方验收工作。积极与全市聘请的第三方验收单位进行对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责任部门:县能源局)

  七、付款方式

  用户安装设备属于中标产品的,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凭开具的设备购置发票及其他所需资料到县“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政府补贴,县“煤改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由县能源局按比例分期发放设备补贴。采暖季开始,市县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县能源局支付60%补贴款,一个采暖季运行正常后,再付25%,剩余15%下一个采暖季开始半个月设备正常运行后支付。

  八、安装中标企业中标型号设备补贴申领程序

  (一)申请资料

  1、《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拟改造用户备案申请表》。(附件1)

  2、《     标段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备案用户信息表》。(附件2)

  3、公示照片一张。(附件5)

  4、《稷山县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补贴代付款协议书》。(附件6)

  5、《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用户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完成签字,盖齐公章。(附件7)

  6、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与县供电公司电表开户名一致,申请人不是户主的同时提供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7、“煤改电”设备购置发票、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与原拆除的取暖设备和新装“煤改电”设备的合影照片各一张;新建住宅需提供村委会证明和用户与所装“煤改电”设备的合影照片一张。

  9、《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汇总表》。(附件8)

  (二)申请程序

  1、领取备案申请表。拟采取“煤改电”的用户,设备方凭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到县能源局领取备案申请表。

  2、领取补贴申请表。补贴申请表由县能源局下发给各设备方,在“煤改电”工程结束后,由设备方组织用户进行填写。

  3、现场验收。设备方向监理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公司进行现场验收。

  4、进行公示。由改造用户所在村委会在本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5、报送资料。设备方将所需资料经乡村两级盖章后县能源局。

  6、发放补贴。县清洁取暖办(县能源局)对设备方报送的“煤改电”用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规定发放设备补贴款。

  九、安装非中标设备用户申请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

  安装非中标设备的用户,安装前需提前到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符合条件的进行安装。没有进行申请私自安装的“煤改电”设备,不能享受电价优惠。

  提出申请后,用户承诺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不再使用煤炭后,填写《安装非中标产品用户优惠电价申请表》,乡村两级盖章后,附申请人与原拆除的取暖设备和新装“煤改电”设备的合影照片各一张;新建住宅需提供村委会证明和用户与所装“煤改电”设备的合影照片一张。申请表、证明、照片等资料由设备经销商报县能源局。(附件12、13)

  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煤改电”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稷山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能源局常珂伟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副职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王锁怀担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结合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县供电公司要全力配合,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根据“煤改电”实际改造情况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确保采暖季每个“煤改电”用户电力稳定安全供应。

  2、建立制约机制。为加强监管,确保安装产品合格,为用户提供最优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煤改电”用户的负担,对每个中标企业按计划改造户数收取不同数额的质保金,质保金主要用于确保销售合格产品和提供最优服务,出现问题时用于维修设备。满5年后退还质保金。所有中标企业必须向用户承诺5年以上的“免费保修期”和10年内的“有偿保修期”,让政府满意,让用户放心,免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

  3、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加大对“煤改电”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拟改造村村委主任是“煤改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站位民生和环保高度,按照“一户一院享受一次”原则,认真审核,严格公示,确保辖区群众清洁取暖不重复安装,防止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发生。对重复安装用户,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再享受设备补贴和电价补贴。对工作推诿扯皮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的要严肃追责。清洁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修由设备方承担,不能“一安完事”。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马上解决不了的要跟踪问题明确时间尽快解决,对一些“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典型问题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在新闻媒体出现的负面报道,甚至出现群众上访事件的要严肃问责。

  4、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通过采暖设备展示推介,让群众了解到“煤改电”采暖设备的优缺点,提高公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

  1、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拟改造用户备案申请表。

  2、标段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备案用户信息表。

  3、验收申请报告。

  4、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用户验收表。

  5、公示格式。

  6、稷山县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补贴代付款协议书。

  7、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用户补贴申请表。

  8、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补贴汇总表。

  9、各标段质保金收取数额明细表。

  10、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任务分解表。

  11、稷山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中标企业及中标产品明细表。

  12、关于申请安装“煤改电”设备的请示。

  13、安装非中标产品用户优惠电价申请表。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