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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2-01-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今年投入16万元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造升级。此外,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高。

  (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出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大力实施“五减”行动以及创新建立“稷刻办”服务模式等措施,所有审批事项在去年压缩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再压缩了5%以上;形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68项,共办理审批事项130件;681项服务事项实现全市范围“异地办”,96项受理权限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就近办”,统一了39种电子证照标准格式,实现“共享办”;完成21家单位的283项事项划转,未划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了事项、职能、人员“三集中”;在推进审批事项集中入驻的基础上,协调实现152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基本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完善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聘请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担任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3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到重大决策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组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落实资格考试、证件执法和在岗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标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组织开展稷山县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落实督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为确保上一年度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督察反馈问题,逐项分析梳理,确定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制定下发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清单,认真自查,提出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通过督察整改不断提升我县法治建设水平。

  (六)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自然资源等领域,整合组建了7支执法队伍,进一步捋清职能,规范行为,提升效能。同时,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培训与考试,各乡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96人,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均进行公示,制定了《稷山县乡(镇)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稷山县乡(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稷山县乡(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组织各乡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7次,考试2次,不断推进乡镇综合乡镇执法工作走向正轨。

  (七)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稷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2月1日在政府网站公示了《关于集中行使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法律援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责任主体全覆盖。推进普法宣传创新,依托城东民悦园建设法治主题文化公园、制作《说事评理》普法短剧11期、抖音小视频7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九)全面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经过前期选拔、比较、提升,翟店镇翟东村、稷峰镇姚村获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西社镇仁义村、蔡村乡薛家堡村、化峪镇化峪镇村、太阳乡东王村获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翟店镇东小翟村、蔡村乡东柏村、化峪镇开西村、西社镇张家庄村、稷峰镇南阳村、太阳乡小阳村和社区服务中心汾水社区居委会获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作,要求全县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明白人”450名。

  (十)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我县以“县、乡、村、组(网格)”四级矛调网络为底座,依托各级综治中心,以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智能化“雪亮工程”科技手段为支撑,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7个乡镇和150个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全部建立并规范运行,达到了“一窗受理、一站调处、一地化解”的要求。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通过多元化预防调处,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不够具体务实,落实举措不够得力,未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和规定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不够多、落实不够细。主要原因是学习力不够,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高。

  二是部分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力度不够,普法宣传的形式也比较单一,方法比较传统,培养群众树立敬畏法律、主动守法还有欠缺,存在“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普法学法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能够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形式,导致普法大多是挂横幅、发资料、开讲座等传统形式。

  三是个别单位法治建设队伍力量薄弱,一线执法人员短缺,执法队伍建设不能与现阶段要求相适应。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个别单位由多个部门合并而成,人员结构复杂,加之历史原因,合并的人员年龄结构偏大,身份参差不齐,因执法改革的进一步规范,很多原来从事执法工作的事业工人和行政工勤人员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四是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化系统繁杂且不兼容,“一网通办”水平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目前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审批平台有24套(其中国家级平台10个、省级平台14个),省一体化政务平台虽已建成运行,但个别部门仍然具有专网的特殊性,系统互不兼容,造成工作人员二次补录,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影响了工作效率提高。

  五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从事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仅一人,还要兼顾上级借调工作,而且受到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精力等多方因素限制,分身乏术,力量不足,难以对涉猎面广、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理合规性审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稷山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核心任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有效推动法治建设成为稷山县委、县政府班子的“一把手工程”。

  (一)高位推动抓落实。及时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和要求,将每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做到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强化业务训练,加强实践锻炼,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专业素养、专业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以上率下抓落实。作为全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县委书记吴宣,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润坚持以上率下,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法治稷山建设。四大班子领导坚持自主学法与定期学习相结合,建立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县政府常务会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考法“三位一体”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理论水平。同时,将全县党员干部学法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升全县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领导干部人人讲法、人人敬法、人人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创新机制抓落实。建立履职汇报机制,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加入述法内容,通过述职述法提升法治思维,上紧责任“发条”。建立督导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单位牵头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果、需要协调解决事项进行督导,形成推进落实的有力抓手。同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责任主体全覆盖。

  (四)严格考核抓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寻找法律依据、避免重大失误,用考评的“指挥棒”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对第一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问责,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和要求,持续深化稷山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抓“关键少数”。强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和年度目标考核,细化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我县法治建设进程。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等改革,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引深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与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四是依法行政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出台《稷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依法审慎决策。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执法监督,重点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创新普法形式。继续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凝聚普法力量,注重在重要节点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运用公众号、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从而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靠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七是申报示范创建。积极申请上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组织召开推进部署会,根据目标体系,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使我县跨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行列。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