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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0174 发布时间 2022-01-30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增强公开实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1年以来,我区在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条,在政府门户网站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版块发布信息26条,在公众号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发布信息105条,处理行政许可事项264项。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1年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和渠道,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把信息内容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办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版块专栏建设,同时开通微信公众号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发布报道。三是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我区始终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管委会主抓,纪工委监督,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媚俗信息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另外鼓励各内设机构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法治政府要求和公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版块的建设管理,优化各板块栏目,丰富网站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力度,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布数量和质量。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区2021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