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全面推进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2-04-08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发〔2022〕1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稷山县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稷山县全面推行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