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翟山平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2-04-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0773 | 发布时间 | 2022-04-25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任字〔2022〕3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2022年4月19日研究决定,任命:
翟山平同志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武晓晖同志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宁合法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的科级干部原职务一律自行免除。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