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化峪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时间:2022-05-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项目 |
承办机构 |
审核条件 |
审核依据 |
审核机构 |
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 |
审核 |
1 |
行政处罚 |
拟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产品注册证书的案件;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2 |
行政处罚 |
对公民处以1万元(含1万)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含10万)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案件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3 |
行政处罚 |
上级部门督办的案件;需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4 |
行政处罚 |
县政府或上一级部门认为应当备案审查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或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5 |
行政强制 |
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设施或者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的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6 |
行政强制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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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7 |
行政许可 |
拟作出重大、复杂事项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8 |
行政许可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决定 |
法制部门 |
符合审核项目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 |
法制部门 |
所有证据材料 |
国办发〔2018〕118号《指导意见》四、13 |
十个工作日 |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