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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稷山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7-15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汛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受上游强降雨影响,我县汾河段将出现一次洪水过程,目前流量已达200立方米每秒,水势仍在上涨。另据县气象局 2022年7月14日重要天气预报,预计7月15日夜间至16日早上我县将再次出现强降水天气,全县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局部降雨量可达80毫米以上。依据《稷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并报县防指领导同意,决定自7月14日18时起,启动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应对汾河洪水和强降雨防范工作,根据省市县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思想要再重视。面对汾河洪水和新一轮强降水,必须牢牢绷紧防汛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停,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二、责任要再压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防汛安全。

  三、重点要再突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汾河巡堤查险,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做好重点领域防范,特别是对边山峪口、河道两岸、沟道两旁、填方之上、土崖之下、削坡附近、库坝下游、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应急处置。

  四、转移避险要提前。把转移避险放在最突出位置,转移人员要坚决果断,尤其是河滩人员、孤寡老人、危房窑洞居民等,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五、措施要再强化。要对抢险队伍、物资、机械,逐项梳理,查漏补缺,把各项工作做足,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险情能及时果断处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稷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