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稷山县后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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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069 | 发布时间 | 2022-06-13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发〔2022〕13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文化旅游景区建设,做优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稷山县后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名称
稷山县后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
稷山县后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稷山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授权成立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公司由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37年7月1日前全部缴足。
四、办公场所
稷山县崇文街20号
五、公司经营范围及期限
(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经营期限:长期。
六、公司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董事3人,监事5人,董沁声同志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革荣同志任监事会主席,董事、监事由股东委派。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