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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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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
    3、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决策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决策建议。
    6、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做好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及时报送和处理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乡、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收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8、负责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拟定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工作;依法对下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承办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外事侨务、人民防空工作。
    11、完成承诺工程。
    1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8个:政府办、政务中心、后勤中心、政府办网络技术中心、人防工程质监站、政府采购中心、地震局、老龄委。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1,04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6年度支出1,08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55 %。其中:基本支出56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33%;项目支出51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94 %。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 
    1、基本支出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517万元。其中:行政审批网20万、应急费用6万、接待用车6万、工作经费194万、会议接待费18万、电费15万、网站建设4万、综合执法及应急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万、关公商厦拆迁补偿款104万、慰问高龄老人经费11万、健康长寿补助96万、敬老服务月活动经费6万、一县一台建设土地租金及测绘3万、地震科普宣传经费3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9台。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7万元,比上年减少8.11万元: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2、公务接待费19.37万元,较上年减少2.75万,全年接待43批次,共472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7.05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16.58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3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