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稷峰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29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29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峰镇政府机关

51

46

5

 

41

41

39

2

 

稷峰林业站

0

   

2

2

0

   

2

稷峰农经管理中心

0

   

5

5

0

   

5

稷峰农村便民服务中心

0

   

21

15

0

   

15

稷峰镇扶贫工作站

0

   

2

1

0

   

1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3,972.1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3.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2.1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0.00%

    2017年度支出4,048.4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8.63%。其中:基本支出603.8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99%;项目支出3,444.5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5.73%

增加因素社区办合并我单位、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增加村级管理费52万元,村均提高标准1万元;社区房租5.5万元、社区经费24万元。

减少了稷峰镇灯笼亮化18万元、植树造林苗木资金20万元、重点工程协调经费10万元、大佛文化园前期经费37.5万元。

 1、基本支出60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3,444.56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101.80万、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20.00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40.00万、其他扶贫支出67.30万、汾河防洪工程占地补偿5.66万、乡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304.04万、农村道路建设174.67万、新农村建设35.00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216.25万、工程项目478.94万、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补助资金和工程建设8万、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工程前期经费32.25万、其他文化支出工作经费58.06万、综治经费6.00万、组织事务工作经费22.00万、招商引资经费0.49万、乡镇“五小”设施建设等50.58万、人代会经费0.84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3.57

5.61

-2.04

-36.4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08

4.94

-1.86

-37.6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8

4.94

-1.86

-37.61

            公务接待费

0.49

0.67

-0.19

-27.66

   2.机关运行经费

144.54

26.90

117.64

437.39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比上年减少1.86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主用于公务活动,全年接待1批次,共14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7.64万元,增加原因:社区办并入我单位。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11.1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3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183,916.82

1

土地

23027.28

557,980.82

2

房屋

5673.24

1,514,447.00

3

车辆

2.00

224,800.00

4

通用设备

87.00

700,843.00

5

专用设备

1.00

200.00

6

家具、用具、装具

748.00

185,646.00

五、绩效评价情况:

  在绩效管理方面,我单位2017年对乡镇“五小”建设:小食堂、小澡堂、小厕所、小图书室、小文体室进行了目标绩效跟踪监测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在项目资金下达后,组织办及时制定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监测,项目实施完毕,由组织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实保证项目资金按项目用途使用,不截留,不挪用,绩效评价总分超过90分,很好的完成了项目考核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稷峰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