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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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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76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6.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0%。
    2016年度支出71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6.27%。其中:基本支出24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86 %;项目支出47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3.78%。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村级管理费由2015年度每村55000元增加为2016年度每村75000元,每村标准统一提高20000元; 
    1、基本支出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472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0万、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0万、人大会议4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6万、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4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万、农村公路养护5万、朝阳路东扩占地补偿款6万、乡村清洁工程补助22万、长兴化工占地补偿9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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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万元,比上年减少4.91万元:公车改革,1辆车封存待缴。
    2、公务接待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2.15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2.2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89.9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