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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1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16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清河镇政府机关

34

31

3

 

29

29

26

3

 

清河林业站

0

 

 

2

2

0

 

 

2

清河农经管理中心

0

 

 

3

3

0

 

 

3

清河农村便民服务中心

0

 

 

9

9

0

 

 

9

清河镇扶贫工作站

0

 

 

2

2

0

 

 

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9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57万元,占比98.14%;其他收入24.16万元,占比1.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39万元,占比33.59%;项目支出866.88万元,占比66.41%。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4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82.3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6%;213农林水支出569.83万元,完成预算的291.74%;214交通运输支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1住房保障支出2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9%。其中:

  行政运行315.72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增加33.08万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乡镇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40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7年增加23.31万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

  组织事务支出0.14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较2017年减少9.72万元,减少98.58%,主要原因:行政管理费用增加。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9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5.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离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1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48.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死亡抚恤30.51万元,用于死亡抚恤金。较2017年增加3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抚恤金单独核算。

  行政单位医疗14.44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4.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万元,用于污染防治,较2017年无变化。

  城乡社区支出170.01万元,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和环境卫生,较2017年增加116.33万元,增长216.71%。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费用,上级加大对人居环境改善和管理力度。

  农业支出119.17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和其他农业支出,较2017年减少18.33%。主要原因:上级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减少。

  扶贫支出47.16万元,用于扶贫活动相关支出,较2017年减少15.64万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脱贫人数有变化。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88.5万元,较2017年减少40.1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村级一事一议申请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5万元,较2017年减少10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上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减少。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0万元,与 2017年持平,没有变化。

  交通运输支出4.52万元,用于公路养护,较2017年减少14.23万元,下降75.90%。主要原因:2017年费用主要用于公路新建,花费较大。

  住房公积金24.0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4.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增加原因:其中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4万元,占87.56%,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原因: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12.45%,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原因:桃花节筹备工作接待。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4.5

  3.88

  0.62

  15.9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94

  3.88

  0.06

  1.5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4

  3.88

  0.06

  1.55

              公务接待费

  0.56

  0

  0.56

  56.00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支出比上年略有增长。

  1、公车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账面数1辆,实有1辆。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全年接待1批次,共65人。原因:桃花节筹备工作接待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37万元,增长77.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3745738

1

土地

11859

121800

2

房屋

2388

342,313.13

3

通用设备

78

470738

4

专用设备

0

0

5

家具、用具、装具

660

160459.06

6

无形资产_土地使用权

1.00

121,800.0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一个,涉及财政资金180万

在绩效管理方面,我单位2018年对乡镇村级管理经费进行了目标绩效跟踪监测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在项目资金下达后,组织办及时制定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监测,项目实施完毕,由组织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实保证项目资金按项目用途使用,不截留,不挪用,绩效评价总分超过85分,很好的完成了项目考核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清河镇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