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化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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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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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化峪镇政府机关、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站、农经站、扶贫站。
三、部门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397.27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317.09万元,增加80.18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295.02万元,其中:农村税改乡镇工作经费40.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4万元、宁翟提水泵站占地补偿3.72万元、村级管理费246.5万元。
与2016年相比,村级管理费增加29万元,村均提高标准1万元;增加宁翟提水泵站占地补偿3.7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4.95万元,与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持平,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0.85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预算收支总表
2、预算收入总表
3、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三公经费表
1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