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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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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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 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人大办公室 |
14 |
10 |
4 |
17 |
24 |
21 |
3 |
||
人大信访室 |
2 |
2 |
2 |
0 |
|||||
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
1 |
1 |
2 |
0 |
|||||
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
1 |
1 |
1 |
0 |
|||||
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1 |
1 |
1 |
||||||
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
1 |
1 |
1 |
||||||
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 |
1 |
1 |
1 |
||||||
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
1 |
1 |
1 |
||||||
人大法律咨询所 全额事业 |
10 |
10 |
10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439.8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7.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9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1.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7年度支出446.3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91%。其中:基本支出311.7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5.59%;项目支出134.5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78%。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1、基本支出31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34.58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5.97万、代表培训经费5.00万、空调及专线改造经费10万、人大信息化建设5.13万、"宪法日"宣传活动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经费3万、接待经费5.05万、人代会经费27.74万、代表活动经费12.93万、人大办公楼维修改造4.26万、房屋修缮费13.99万、信息网络设施建设项目11.52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44 |
5.99 |
-4.55 |
-75.98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2.15 |
-2.15 |
-100.0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2.15 |
-2.15 |
-100.00 |
公务接待费 |
1.44 |
3.85 |
-2.41 |
-62.58 |
2.机关运行经费 |
33.72 |
47.62 |
-13.90 |
-29.19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原因是公车2017年上缴财政,目前无公车。
2、公务接待费1.44万元,较上年减少2.41万元:我单位严格预算控制,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2万元,比上年减少13.90万元,减少原因: 严格预算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11.67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1.0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7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1,193,938.00 |
||
1 |
房屋 |
1144.00 |
400,000.00 |
2 |
车辆 |
0.00 |
0.00 |
3 |
通用设备 |
147.00 |
589,392.00 |
4 |
专用设备 |
1.00 |
1,300.00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421.00 |
198,746.00 |
6 |
无形资产_软件 |
1.00 |
4,500.00 |
7 |
通用设备_软件 |
0.00 |
0.00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