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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稷山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1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政协稷山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县级地方组织。由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支部代表,稷山县的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各界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它是稷山县最具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稷山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机构,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3、完成市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政协

12

8

4

 

12

 

8

4

 

政协提案委员会

1

1

   

1

 

1

   

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1

1

   

1

 

1

   

政协教科文体委员会

1

1

   

1

 

1

   

政协农村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1

1

   

1

 

1

   

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1

1

   

1

 

1

   

政协研究室

10

10

   

7

 

4

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84.59万元、支出总计408.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71万元,减少7.17%,支出总计增加30.01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59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67万元,占比72.31%;项目支出113.20万元,占比27.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4.59万元、支出总计408.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71万元,减少7.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0.01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机关工作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1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等。其中,人员经费275.15万元,占比67.29%,日常公用经费133.72万元,占比3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20万元,占79.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20万元,占13.25%;卫生健康(类)支出8.87万元,占2.17%;住房保障(类)支出16.61万元,占4.06%;其他(类)支出4.00万元,占0.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20万元,完成预算的84.5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4.09%;210卫生健康支出8.87万元,完成预算的2.31%;221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完成预算的4.32%;229其他支出4.0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16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减少4.27万元,减少1.93%,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工资调动减少,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减少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73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8年增加68.94万元,增长485.84%,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新增出版《稷山文史资料》等项目。

    政协会议16.00万元,用于每年全委会、常委会等。较2018年减少11.30万元,减少70.6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开支。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18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较2018年减少1.05万元,减少3.47%,主要原因:2018离退休工资有补发2019年有所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0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减少10.16万元,降低28.8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8.87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减少1.68万元,减少16.00%,主要原因:本年人员调动减少。

    住房公积金16.6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减少0.98万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本年人员调动减少。

    其他支出4.00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金。较2018年增加0.91万元,增加2.94%,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本年目标责任制奖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1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3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

  0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2万元,比2018年减少2.7万元,降低9.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合计

   

1305279

 

710129.75

 

595149.25

 

1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1400

 

748842

 

384405.56

 

364436.44

 

2

通用设备

87

285367

 

178287.26

 

107079.74

3

专用设备

 

0

0

0

4

家具、用具、装具

328

271070

 

147436.93

 

123633.07

5

无形资产

0

0

 

0

 

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2019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稷山县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