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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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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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党的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负责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全县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党代表开展活动。
(三)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乡(镇)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宏观指导全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干部教育及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协调组织县管干部培训、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宏观指导全县干部教育体制改革,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五)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县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六)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县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
(七)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县内及与县外的乡科级以上干部的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县管干部工资手续,承办县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等事宜;指导全县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有关事宜。
(八)负责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指导协调《公务员法》的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
(十)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统一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十二)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稷山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稷山县目标责任考核中心。编制人数42人,期末在职人员30人。部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科、干部教育股、干部监督科、人才办、考核办、电教中心、信息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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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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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 |
25 |
2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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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8 |
1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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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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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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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目标责任考核中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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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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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05.04万元、支出总计541.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4万元,减少0.89%,支出总计增加64.02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0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5万元,占比42.63%;项目支出310.49万元,占比57.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5.04万元、支出总计541.2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54万元,减少0.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4.02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02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230.75万元,占比42.63%,日常公用经费310.49万元,占比57.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2.35万元,占85.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9万元,占4.69%;卫生健康(类)支出9.30万元,占1.72%;住房保障(类)支出14.58万元,占2.69%;其他(类)支出29.62万元,占5.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万元,完成预算的81.85%;210卫生健康支出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69%;221住房保障支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94.00%;229其他支出29.6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81.49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增加3.33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38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8年减少47.94万元,减少22.0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减少1.94万元,降低7.1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9.30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1.10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生育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大病医疗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住房公积金14.5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增加0.92万元,增长6.7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1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38.3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38.30%。主要原因:接待省市检查调研次数、时间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全年共接待23批次,90人。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5.20 |
3.76 |
1.44 |
38.3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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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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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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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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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接待费 |
5.20 |
3.76 |
1.44 |
38.30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1万元,比2018年减少1.89万元,降低8.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
合计 |
|
|
644946 |
141617.27 |
503328.73 |
1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0 |
0 |
0 |
0 |
2 |
通用设备 |
93 |
437336 |
109367.63 |
327968.37 |
3 |
专用设备 |
3 |
8150 |
3396 |
4754 |
4 |
家具、用具、装具 |
186 |
141160 |
22537.85 |
118622.15 |
5 |
无形资产 |
1 |
58,300.00 |
6,315.79 |
51,984.2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