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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6-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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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2、对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3、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4、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动员组织全县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
    5、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学习材料。
    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7、承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新闻宣传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等工作。
    8、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传部独立核算单位包括: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稷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四、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基本支出明细表
    3、项目支出明细表
    4、三公经费表

 

文件名 : 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