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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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2、对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3、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4、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动员组织全县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
5、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学习材料。
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7、承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新闻宣传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等工作。
8、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2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 |
11 |
8 |
3 |
5 |
6 |
5 |
4 |
1 |
1 |
稷山县精神文明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6 |
5 |
1 |
5 |
4 |
1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663.5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7.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5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7.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7年度支出540.7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6.98%。其中:基本支出95.2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58 %;项目支出445.5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3.43%。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
1、基本支出9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445.51万元。其中:宣传事务150.78万元,其他文化支出264.72万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30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92 |
2.97 |
-1.05 |
-35.35%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公务接待费 |
1.92 |
2.97 |
-1.05 |
-35.35% |
2.机关运行经费 |
11.45 |
20.22 |
-8.77 |
-43.37%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2、公务接待费1.92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全年接待11批次,共65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万元,比上年减少8.77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182967 |
||
1 |
土地 |
||
2 |
房屋 |
||
3 |
车辆 |
||
4 |
通用设备 |
38 |
158667 |
5 |
专用设备 |
1 |
530 |
6 |
家具、用具、装具 |
74 |
23770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