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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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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地统战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团结联谊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考察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阶层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政治引导,做好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实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统战部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73.7万元,比上年度下降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万元,比上年度下降0.8%;
    2016年度支出68.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6%。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8.4%;项目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度下降4%。增长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等。     
    1、基本支出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但基于工作量增加,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略有增加。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9万元,比上年增加9.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对统一战线条例的宣传、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1.8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6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7、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特许经费:指用于联络和慰问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办公费及维护民族、宗教界平安稳定等方面的相关经费。

 

文件名 : 中共稷山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