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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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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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地统战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团结联谊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考察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阶层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政治引导,做好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中共稷山县委统战部 |
7 |
5 |
2 |
0 |
8 |
8 |
6 |
2 |
0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105.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
2017年度支出111.1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8%。其中:基本支出72.3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3.9%;项目支出38.7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69%。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民主党派换届工作。
1、基本支出11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36 |
1.9 |
-1.54 |
-81.05%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 |
|||
公务接待费 |
0.36 |
|||
2.机关运行经费 |
72.36 |
58.4 |
13.96 |
23.9%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0.36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全年接待3批次,共75人。增加原因:民主党派换届工作。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96万元。增加原因:民主党派换届工作。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0.9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 80.8%。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
1 |
土地 |
||
2 |
房屋 |
||
3 |
车辆 |
||
4 |
通用设备 |
14 |
47768 |
5 |
专用设备 |
||
6 |
家具、用具、装具 |
89 |
40100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7、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特许经费:指用于联络和慰问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办公费及维护民族、宗教界平安稳定等方面的相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