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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7-04-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4-10
发布机构 文号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
    6、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7、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承担和落实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纪委监察局。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纪检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2、纪检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纪检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纪检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纪检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纪检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纪检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纪检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纪检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纪检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17年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