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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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
6、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7、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承担和落实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微机网络中心、农廉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稷山县党纪教育基地。编制人数115人,期末在职人员8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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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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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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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45 |
4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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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42 |
3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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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微机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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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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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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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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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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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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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
26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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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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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党纪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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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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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98.29万元、支出总计1266.9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6.93万元,增长7.82%,支出总计增加276.71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导致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29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6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35万元,占比91.11%;项目支出1122.55万元,占比8.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8.29万元、支出总计1266.9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6.93万元,增长7.8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6.71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导致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71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新增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增加,本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889.50万元,占比70.21%,日常公用经费377.40万元,占比29.7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6.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2.46万元,占84.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66万元,占7.88%;卫生健康(类)支出35.06万元,占2.77%;住房保障(类)支出54.72万元,占4.31%;其他(类)支出5万元,占0.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6万元,完成预算的94.30%;210卫生健康支出3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3%;221住房保障支出5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4%;229其他支出5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964.91万元,用于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较2018年增加253.86万元,增长35.70%,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本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35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8年增加6.84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
大要案查处11.19万元用于大要案件查处办案经费,比上年增1.19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3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较2018年增加0.39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去年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2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8年增加10.22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35.06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9.86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本年新增生育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6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较2018年增加0.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大病医疗保险在此科目下核算。
住房公积金54.7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增加12.72万元,增长30.28%。
其他支出5万元用于目标责任制奖金。与2018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6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31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车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预算的35.85%,比上年减少1.84万元,减少28.09%。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公车运行适量增加导致。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比59.01%,比上年减少2.49万元,减少47.51%。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全年共接待8批次,共313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比40.99%,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公车运行较往年适量增加。本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4.66 |
6.55 |
-1.84 |
-28.09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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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91 |
1.31 |
0.6 |
45.8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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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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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接待费 |
2.75 |
5.24 |
-2.49 |
-47.51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67万元,比2018年增126.59万元,增加6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
合计 |
|
|
3,937,635.00 |
2,134,770.15 |
1,802,864.85 |
1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
565,800.00 |
56,175.00 |
509,625.00 |
2 |
通用设备 |
542 |
2,563,527.00 |
1,672,474,60 |
891,052.40 |
3 |
专用设备 |
3 |
181,549.00 |
180,222.97 |
1,326.03 |
4 |
家具、用具、装具 |
1155 |
626,759.00 |
225,897.58 |
400,861.42 |
5 |
无形资产 |
0 |
0.00 |
0.00 |
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