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4-2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4-26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检
3、指导本胜各部门各单位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检的编纂业务
4、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5、组织整理旧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范围的单位个:稷山县县志办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基本支出 107.16 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8 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福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2万元,比2017年减少43 万元。2018年没有出版稷山县志计划。
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稷山县县志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稷山县县志办2018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79 万元,比2017年增加0.77 万元。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 15.97万元,其中:货物类 1.77 万元,服务类11.2万元,工程类3万元。
7、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个,涉及拨款 12 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稷山县县志办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 120 平方米,无独立办公用房,使用县政府房屋。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反映除单设科目的项目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