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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2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7-09-20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四)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责。
    (五)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
    (六)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核乡镇党政群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县级和乡镇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下达全县各级各类专项编制总额。
    (七)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全县直党政群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膨胀。对县乡党政群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总额控制。
    (八)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指导并协调县乡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
    (十二)负责对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就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报告。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2个:稷山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稷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