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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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决策部署。
(二)负责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衔接及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提出年度考核指标和实施办法。
(四)承担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考核工作。
(六)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七)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八)组织好年终对乡(镇)、县直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的建议。
(九)承办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43.61万元,比2021年增加4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33.61万元,比2021年增加33.61万元。增加因素: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1年增加10万元。我单位2022年主要项目支出有:工作经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26万元,比2021年增加1.26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服务类2.5万元,货物类0.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使用县委房屋约31.36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3.61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工作经费:指用于单位完成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专项统计工作及单位日常工作(如党建、各项学习、扶贫及防火等工作)而安排的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