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检
3、指导本胜各部门各单位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检的编纂业务
4、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5、组织整理旧志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县志办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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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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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11 |
11 |
11 |
11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9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9万元,占比35.92%;项目支出184.45万元,占比64.0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8万元,完成预算的254.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6%;221住房保障支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0%。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4.0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较2017年增加14.17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
事业运行77.53万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较2017年增加77.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13.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医疗4.12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4.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6.8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6.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 |
0 |
0 |
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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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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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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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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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 |
0 |
0 |
0 |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固定资产情况: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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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5 |
64990 |
|
1 |
土地 |
0 |
0 |
2 |
房屋 |
0 |
0 |
3 |
通用设备 |
13 |
46530 |
4 |
专用设备 |
0 |
0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0 |
0 |
6 |
无形资产 |
42 |
18460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