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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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制定全县干部轮训和党员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理论宣传骨干。
4、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中共、省、市、县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国内外尤其是县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并将重要成果提供给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5、与其它组织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中共稷山县委党校(事业单位),21个编制,实有13个人。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中共稷山县委党校 |
21 |
13 |
3 |
3 |
0 |
10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8.84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2万元,占比25.2%;项目支出460.71万元,占比74.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5教育支出577.03万元,完成预算的342.2%,较去年决算增加410.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5.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221住房保障支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其中:
干部教育支出577.03万元。完成预算的342.2%,较去年决算增加41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开展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和新党校建设;
事业单位离退休4.4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4.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离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18.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死亡抚恤0万元,用于死亡抚恤金。较2017年减少1.9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无人员死亡。
事业单位医疗5.70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9.4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9.4%,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加原因:新建党校建设考察学习人员和外聘老师人次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全年接待18批次,共62人次。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三公”经费支出 |
0.35 |
0 |
0.35 |
10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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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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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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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公务接待费 |
0.35 |
0 |
0.35 |
100 |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64万元,减少68.3%,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3745738 |
||
1 |
土地 |
5066 |
1114520.00 |
2 |
房屋 |
2812 |
492875.00 |
3 |
通用设备 |
63 |
234230.00 |
4 |
专用设备 |
1 |
2300.00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594 |
85470.00 |
6 |
无形资产 |
0 |
0.00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万元。
八、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