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6-09-2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6-09-27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委老干部局
三、根据国家规定,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应拨付活动经费500元,退休干部每人每年是300元,随着离退休人数的增减,2016年部门预算数据比往年有所增加。
四、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基本支出明细表
3、项目支出明细表
4、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