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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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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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政策,做好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离休干部的安置和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观、疗养等活动,落实按规定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文娱和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组织指导老年大学及各涉老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指导老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承担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老干部局和老干部党委、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378.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5%;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016年度支出36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16%。其中:基本支出108.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5 %;项目支出26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03 %。增长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1、基本支出10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60.3万元。其中:离休干部医药费155.6万元,老干部党委活动经费25万元,老年大学经费8万元,关工委经费20万元,老干部书画协会经费5万元,老干部党委工作推进会5万元,活动中心改扩建32.1万元,购置固定资产9.6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但因我单位涉老组织老年大学、关工委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业务量的增加,这些居住在农村的老干部义务工作者在县城无就餐地点,需统一安排,所以我单位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0.37万元,全年接待12批次,共278人。增加原因:老年大学、关工委对基层义务工作的老干部业务培训时安排午餐。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78万元。原因:老干部党委、关工委、老年大学、老干部书画协会业务量扩大。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32.3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4.3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