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稷山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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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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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稷山县委是县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
(一)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青团工作。
(二)承担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面委托的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三)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作用,完成团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以县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五)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
(六)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八)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工作,搞好青少年事业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九)受县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稷山县委
三、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包括三公经费)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基本支出增加。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四、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1、团委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团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团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团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团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团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团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团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团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团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