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稷山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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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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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稷山县委员会是县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团组织。
(一)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青团工作。
(二)承担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面委托的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三)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作用,完成团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以县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五)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
(六)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八)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工作,搞好青少年事业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九)受县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稷山县委员会 |
4 |
4 |
4 |
4 |
4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 35.05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6.8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05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16.8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
2017年度支出 39.26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33.77 %。其中:基本支出 29.83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36.3 %;项目支出 9.42 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34.57 %。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1、基本支出 29.8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5.3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 4.52 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 9.42 万元。其中:工作经费4.42万元,团代会经费5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12 |
0.1 |
0.02 |
20%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公务接待费 |
0.12 |
0.1 |
0.02 |
20% |
2.机关运行经费 |
4.52 |
3.5 |
1.02 |
29%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上年增长0.02万元,全年接待1批次,共2人。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我单位在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和支出。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1 |
2980 |
|
1 |
通用设备 |
1 |
2980 |
五、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