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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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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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县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和其他社会职能,贯彻全总、省总、市总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4、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指导工会自身的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同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组织协商推荐乡镇一级和县直系统、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 。领导县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县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研究制订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各乡镇和各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县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组织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总工会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因2016年工资大幅调整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因全县工会经费增加
3、三公经费变动情况:招待费增加
4、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稷山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预算收入总表
3、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