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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0-1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9-10-16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县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和其他社会职能,贯彻全总、省总、市总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4、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指导工会自身的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同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组织协商推荐乡镇一级和县直系统、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 。领导县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县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研究制订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各乡镇和各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县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组织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总工会。编制人数6人,期末在职人员5人。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经审部、维权部、宣教部、组织部。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总工会

6

4

2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6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万元,占比46.12%;项目支出62万元,占比53.8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5万元,完成预算的80.0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87.9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1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37.55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减少8.51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有一人退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万元,用于工会经费。较2017年无变化。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0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较2017年增加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离休人员工资单独核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5.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行政单位医疗1.74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2.8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2.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1.09万元,降低19.64%。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房屋2180平方米,价值90万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

土地

   

2

房屋

2180

900000

3

通用设备

   

4

专用设备

   

5

家具、用具、装具

   

6

无形资产

   

7

其他固定资产

 

3650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八、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总工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