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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3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13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法》和《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在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和募捐工作。
  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护救助。
  3、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公益活动。
  4、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
  5、组织群众开展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做好志愿者捐献遗体及器官(组织)登记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6、参与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8、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个: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红十字会

     

13

11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70.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9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6.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7年度支出69.9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56%。其中:基本支出69.9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8.57%;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0 %。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交通补贴。村级管理费由2017年度每村   元增加为2016年度每村  元,每村标准统一提高   元;

    1、基本支出6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万、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万、人大会议  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万、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万、农村公益事业  万、新农村建设  万、乡村清洁工程补助 万、森林防火经费 万、宁翟提水泵站建设占地补偿 万、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0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2.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车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其中0辆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全年接待0批次,共0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减少原因: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0.14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7

22570

1

土地

   

2

房屋

   

3

车辆

   

4

通用设备

7

22570

5

专用设备

   

6

家具、用具、装具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9、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0、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件名 : 稷山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