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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2-1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2-17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2)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4)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5)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并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县、乡、开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8)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9)负责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负责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11)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2)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整合优化机构和职责,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13)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级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4)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审查委托项目是否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标准;

   (17)审查供应商资质,接受供应商报名,组织评标活动;

   (18)发布采购公告,组织签订招标合同和履约验收;

   (19)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政府采购档案,发布有关政府采购信息;

   (20)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有: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845.49万元,比2021年减少15.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5.49 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521.18万元,比2021年增加31.57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24.31万元,比2021年减少46.59 万元。我部门2022年主要项目支出工作经费48.25万,房屋租赁费120.6万,物业管理、制冷取暖费用66.9万,保安保洁服务费37.92万,伙食补助(福利费)18万,智慧政务质保金4.64万,网络服务费18万,法律咨询顾问费2万,评标经费5万。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25 万元,比2021年增加4.02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其它交通费(车补)和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6万元,其中:货物类 5.5万元,服务类6.1万元,工程类*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租赁办公用房3187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45.49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