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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时间:2022-09-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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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2)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4)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5)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并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县、乡、开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8)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9)负责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负责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11)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2)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整合优化机构和职责,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13)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级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4)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包括行政审批局和稷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9人,期末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2人。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互联网+政务服务股、帮办代办办公室、政改股、审勘中心、社会事务股、交通运输股、涉农事务股、投资项目股、登记注册股、规划建设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24.85万元、支出总计924.8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支出总计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2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85万元,占比10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2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万元,占比48.85%;项目支出473.05万元,占比51.1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4.85万元,支出总计924.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2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85万元,占比100%。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其中,人员经费424.29万元,占比45.88%,日常公用经费27.11万元,占比2.9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59万元,占89.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36万元,占5.23%;卫生健康(类)支出19.91万元,占2.15%;住房保障(类)支出29.98万元,占3.24%。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84.57万元,支出决算9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91.47万元,支出决算8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3%,较2020年决算增加145.15万元,增加21.30%。用于行政运行、政务公开审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5.85万元,支出决算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较2020决算增加4.13万元,增加0.85%,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8.83万元,支出决算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较2020年决算增加1.81万元,增加0.91%,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8.42万元,支出决算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较2020年决算增加2.77万元,增加0.92%用于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16万元,增加9.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其中,人员经费424.29万元,占比45.88%,日常公用经费27.11万元,占比2.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59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36万元,占6.08%;卫生健康(类)支出19.91万元,占2.47%;住房保障(类)支出29.98万元,占3.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84.57万元,支出决算9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91.47万元,支出决算8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3%,较2020年决算增加145.15万元,增加21.30%。用于行政运行、政务公开审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智慧政务建设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5.85万元,支出决算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较2020决算增加4.13万元,增加0.85%,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8.83万元,支出决算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较2020年决算增加1.81万元,增加0.91%,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8.42万元,支出决算2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较2020年决算增加2.77万元,增加0.92%用于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2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补助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1万元,比2020年增加2.7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单价100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年初预算全年评标项目数量为3个,2021年全年完成了房屋租赁、智慧政务建设、“一网通办”网络服务等3个项目。财政拨款208.9万元,2021年共支出205.06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智慧政务建设、“一网通办”网络服务,剩余额度均于2021年底被财政统筹收回。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房屋租赁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项目决策情况;二是项目过程情况;三是项目产出情况;四是项目效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二是在绩效考评指标设计的科学、合理性上,有待完善。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局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多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增强单位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二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三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 。

  房屋租赁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本年度行政审批局房屋租赁费项目,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 房屋租赁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决算报表(本级)